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 孝文二十馀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 易服色,法制度,定官名,兴礼 乐,乃悉草具其事仪法 ,色尚黄,数用五,为官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帝初即位, 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 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 绛、灌、东阳侯、 冯敬之属 尽害之,乃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 ,年少初学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 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贾 生为长沙王太傅。... 更多 >>